10:35pm, Sat 8 Oct 2005
「喜歡」和「愛上」怎樣去區分?
張小嫻說過:「喜歡一個人,是不會有痛苦的。愛一個人,也許\有綿長的痛苦,但他給我的快樂,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。」
也許\,世上沒有人可以對「喜歡」和「愛」作清晰的區分。而我,可以簡單的說,我只會和我喜歡的人做朋友,不喜歡的,我會不屑一顧。
愛嗎?親人的愛,我相信是與生俱來的。就算吵了一場,也總會有着「切肉不離皮」的感覺。至於伴侶之間的愛,就是最經常令人混淆的地方。究竟我是喜歡他,還是愛着他,抑或自作多情?
我相信,你會喜歡你的朋友,但若對方是你的親密朋友/伴侶,你對他所做的一切及態度,絕對會跟其他人是不一樣的。
正如,你不會跟你一般朋友拖着手,甚至接吻。
對朋友,的確是可以義不容辭的。男女之間,的確可以有純友誼存在。可是,這份感情的存在,是要得到雙方的認同,而雙方的準則是理應一樣的。。如果有一方面的感覺是不一樣,這份純友誼是不存在的。
感情線上,不是一條單方面劃定給別人遵守的界限,而是雙方面默認的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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